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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贫救助”保险助力脱贫攻坚案例

1、业务背景

2月5日,2020年中央一号《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中指出,各地要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为巩固脱贫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后,如何守住这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精准防贫”是对“精准扶贫”的引申和发展,要从根本上消灭贫困问题,必须从源头上解决贫困增量的问题。“精准防贫”模式是以精准识别和帮扶两类临贫、易贫人群为发力点,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稳的脱贫户这两类重点人群,通过保险公司与政府的合作,构建起良性运行机制,创设政府防贫救助保险。

2、河北经验

人保集团财险河北省分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保险骨干企业,勇于政治担当,践行社会责任,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全力协助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有效解决“防贫对象精准、防贫措施精准、防贫救助精准”的问题,为存在致贫和返贫风险的重点人群提供“全覆盖、兜底式”的保险保障,探索建立了一种保险兜底防贫机制。

2017年以来,河北省分公司围绕全省脱贫攻坚各项部署,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摸底临贫、易贫人群分布情况,率先推出行业“防贫救助”保险产品,并科学设计防贫保险工作流程,协助各级政府建立了精准防贫工作机制。

(1)精准识别防贫对象

经过调查研究,防贫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即已脱贫但脱贫成果不稳定、持续稳定增收能力不强的脱贫户,通过与区县扶贫部门对接,可以掌握该类人群的详细信息,做到精准识别。二是非贫困低收入户。即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不享受扶贫政策,但家庭收入较低、贫困发生风险较高的人群,河北省分公司利用行业最健全的机构网络,与市、县、乡(镇)、村四级政府部门进行对接,精准识别防贫对象。三是特殊贫困群体。即在现行救助体系下,并不是建档立卡人群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家庭。通过与各级民政部门对接,实现精准识别。

(2)精准制定防贫举措

根据调研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防贫对象提供“全覆盖、兜底式”的防贫保障举措。一是提供自然灾害防贫救助,解决因灾致贫返贫问题。二是提供意外事故防贫救助,解决因意外致贫返贫问题。三是提供医疗和大病防贫救助,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四是提供兜底补充防贫救助,解决因遭遇其他特殊困难,造成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例如教育支出过高等情况),导致入不敷出,提供兜底式补充救助保障。同时,结合河北省分公司多年开办大病保险、政府救助保险、扶贫救助保险的数据库,开展大数据分析,本着科学防止返贫的原则,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3)精准实施防贫救助

在防贫工作中,合法规范是基础,精准高效是目标。在政府和扶贫部门的指导下,河北省分公司对防贫工作从预警到防贫救助金发放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开发防贫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每个环节主要工作和责任部门,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各部门和承办单位有效衔接、高效配合,共同做好防贫救助工作,并通过对防贫对象家庭的财产、劳动力、收入支出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论证,确保防贫救助高效、精准。

2017年以来,河北省分公司协助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了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工作机制,有效防止了这些地区贫困的再发生,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一是覆盖范围广。截至2020年6月底,防贫救助保险累计覆盖全省所有11个地市、108个区县。二是惠及人群多。累计发放防贫救助金12415万元,受益人数19606人。三是政府和社会认可度高。国务院扶贫办领导指出“人保是扶贫国家队”,对我公司防贫救助保险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相关事迹和经验在河北电视台、中国保险报、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等各类媒体进行了报道,并在国务院扶贫办官方网站进行了刊登。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的各级政府部门赴河北省考察学习防贫救助保险经验,并在当地推广复制。

3、经验启示

(1)落实党中央精神,切实保障民生

政府防贫救助保险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号召,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建立健全针对特定人口的保险保障体系、缓解贫困群众因病致贫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应运而生的创新型保险产品。防贫的关键在于精准,在于是否能够把有限的防贫资金精准地投放到每一个贫困人口手中。通过保险参与防贫救助,辖区人员发生致贫危机时,保险及时介入化解致贫人员的经济困难,积极协助政府实现精准防贫和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地。

(2)有效提高防贫工作的效能

引入保险参与脱贫攻坚战,可以切实解决目前人员紧缺、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部分工作由保险公司来承办,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政府基层人员的工作压力,将更多的时间用于产业扶贫当中,实现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良好局面。

(3)有效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一方面通过杠杆机制,在发生巨灾致贫时,保险将充分发挥经济补偿作用,有效平滑政府救助资金不足的情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积累大量风险事故数据,可为贫困人员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尽可能将风险提前消化,避免风险情况发生。建立防贫救助保险制度,可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由“体制内财政救助”向“体制外风险共担”转变的新模式。以市场化和制度化的方式建立起防贫救助资金储备,减轻财政救助的支出压力,平滑因突发事件引起的政府财政波动。

(4)丰富损失补偿渠道,健全救助体系

通过构建救助补偿新模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扶贫防贫政策的满意度;通过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把精准防贫落实到提升困难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上;通过保险赔款的精准投放,实现了困难群众的“精准供血”,是防贫方式方法的创新和拓展。

图文来源: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